更新时间:2018-10-29 08:29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平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张某某、韦某因容留他人吸毒,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夫妻一起容留他人吸毒,一起被判刑!
被告人张某某、韦某系夫妻关系,且均有吸毒史。 2016年11月20日23时许,两被告人在其住处容留周某某、刘某某、沈某某吸食毒品冰毒。百色市公安局铝城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该住所内查获上述人员,并当场收缴了海洛因0.21克及吸毒工具一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韦玮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两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目前毒品犯罪日渐猖獗,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为严肃国法,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及公民的健康权利,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