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5:28作者:李天扬老师
自己的老婆生病,导致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为了满足性刺激,男子乔某专门添加资料显示年龄在9至13岁之间的女孩为QQ好友,而后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为幌子,先后诱骗16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与其视频裸聊,并将裸聊过程偷录下来。而事实上,被其猥亵的女童可能多达23人。男子冒充生理老师,专门哄骗幼女跟其裸聊!
今天上午,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震惊的通过网络猥亵女童案,《法制日报》记者现场偏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并无身体直接接触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展开激烈辩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乔某为满足其不良的心理需要,于2016年3月至8月间,在兴化市周庄镇某小区其自住房内,通过QQ添加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为好友,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为名,诱骗16名幼女与其视频裸聊。
辩方认为,指控被告犯猥亵儿童罪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猥亵儿童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的手段指的是与儿童直接发生接触的行为,虽然猥亵手段有上述列举的具体行为,还有等行为,但是没有哪一个法律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没有直接接触儿童的猥亵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也没有相关生效的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证明利用网络视频猥亵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被告人乔某利用网络寻求性刺激与儿童并未发生直接身体接触,所以指控其猥亵儿童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对此,控方认为,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只要有猥亵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不论儿童是否同意,都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乔某与受害女童虽然没有直接肢体接触,但其冒充女童的生理老师,对受害女童造成心理上的强制,随后诱骗女童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并观看他本人的猥亵行为,该行为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