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5:28作者:王华老师
穿警用服装,弄来假手枪、手铐、警官证以及大量警务专业书籍,崇左一男子用这些道具装扮成警察,骗取一女子信任,陆续从女子那里骗走约34万元。4月28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庭上,受害人蓝某表示,如果不是相信李某的公务员身份,她不会借钱给他。男子冒充警察骗女子,强行与女子上床:
2012年,李某通过老乡陈某认识了上林女子蓝某。第二次见面时,李某特意穿了短袖警用训练服及警裤,让蓝某认为自己是警察,蓝某称当晚酒醉后,李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蓝某想报案,李某说自己就是公安,报案也没用,接着又表示自己离异多年,今后会和蓝某结婚,会对她好。实际上李某有女朋友。
交往期间李某还弄来手铐、警用手电、假手枪,并购买20件各种警用服装、交警警帽和头盔等,还买了法医、公安知识等10余本公安业务书籍。蓝某在南宁看病时,他经常穿着警服去探望,并租老乡陈某商品房作为在南宁自己的住处,将各种道具放于房内,迷惑蓝某。
因李某称会对自己好,蓝某渐渐和李某相处起来,李某则先后以做物流生意、做工程、打伤嫌疑人需赔偿等理由,骗得蓝某约34万元。这些钱中除了蓝某早前离婚所得财产、打工工资外,还有其母亲的积蓄以及其女友的钱。
后因事情败露,蓝某报警,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
公诉人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