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5:26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收到了一份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督促及时健全完善寄宿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生问题时要及时报告,以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山东省高院在审理被告人周广亮强奸、绑架案中,查明被告人周广亮在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期间,深夜潜入曹县7所学校女生宿舍,采取注射麻醉剂、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强奸作案11起,强奸女中学生15人,其中,13岁2人,14至17岁12人,18岁1人。此外,在将其中1名女生麻醉并移至校外强奸后,还将该女生作为人质向学校勒索钱财,其行为令人发指。
山东省高院审理后分析认为,被告人多次犯罪之所以得逞,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有很大关系。包括学生宿舍设施简陋,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差,特别是在事件发生后,学校不及时报告,不加以整改,以致类似案件连续发生。
据悉,山东省教育厅接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将司法建议通报给曹县所在的菏泽市教育局,责成他们在全市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学校责任人员。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寄宿生管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加以明确,并联合高校工委下发有关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和要求。
男子强奸15名女生被判死刑:
记者3日从山东省法院获悉,经该院二审终审,先后侵害15名女中学生的被告人周广亮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核准。这一恶性校园案件审理已终结,歹徒也将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周广亮作案时间长达5年,先后侵害了15名女中学生才被发现,此案暴露出的校园安全漏洞令人震惊。
法院经审理查明,住山东菏泽曹县郑庄乡的周广亮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9年4月刑满释放。 2002年6月5日,周广亮不思悔改,潜入鲁西南某县的一所中学女生宿舍内,采用注射麻醉剂、恐吓等手段,将两名女生强奸。此后的近 5年里,周广亮采用同样的作案方式,先后潜入几所中学作案,强奸女中学生十几名。 2007年2月27日,周广亮强奸、绑架了一名女中学生向学校勒索赎金时,该女生趁机逃脱,周广亮才被抓获。
案件破获后,人们十分吃惊:被周广亮侵害的女中学生中,13岁的幼女2人,14到17岁的12人,18 岁的1人,其中14人是未成年人。歹徒周广亮何以能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不被发现?校园安全的漏洞究竟在什么地方?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周广亮出入6所中学竟然来去自由,出入女生宿舍也如入无人之地,学校的安全设施几乎为零;歹徒11次作案,只有一次未遂,有六次受害女中学生没有向学校报告和报警,女中学生自我保护和同犯罪分子斗争的能力非常薄弱。其中,周广亮先后4次潜入同一学校作案,3次潜入另一学校作案,受害者向学校报案后,学校竟仍然没有警觉和采取有效措施。
负责审理此案的省法院刑四庭法官吴诗年认为,校舍简陋、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固然是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学校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如果学校安全意识强,能积极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和演练,多采取夜间巡查、夜间值班等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后亡羊补牢,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或许这一系列恶性案件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