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2:22作者:三水老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故意杀人投案自首:
自首是否都能免死?许世贵故意杀人案的答案是:自首并非免死金牌。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许世贵故意杀人案,该市第三中级法院于昨天上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许世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近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被告人许世贵的女友到涪陵一火锅店当服务员。同年12月21日晚22时许,许世贵以女友被同事欺负、工作比其他服务员辛苦为由,对该火锅店的一名服务员进行打骂。火锅店女老板闻讯赶到火锅店了解情况,在交涉过程中,许世贵拔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对女老板的胸、腹部乱捅猛刺,将其刺倒在店内沙发上。女老板受伤后忍痛挣扎起身逃到火锅店隔壁烟摊处,准备打电话报警,许世贵又追上前对其连刺数刀,终致女老板身中14刀倒地。女老板后经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许世贵立即逃离现场,于同年12月26日晚到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人和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述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