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0:13作者:李天扬老师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女子被拐21年成性奴:
法醫在採集楊詠的血樣。
捆綁楊詠的鐵鏈。
她是個黑龍江普通女子,卻命運多舛,幾經人販子轉手最終被賣給了江蘇徐州睢寧嵐山鎮黃山村的王某,並淪落為王某的生育工具。為阻止其逃離,王某竟殘忍地在她的腳上拴縛粗重的鐵鏈,還將其全身衣物扒光,拴在喂養雞鴨和豬的牲畜棚內。睢寧嵐山派出所接到報警后,將女子救出。
前日,記者從睢寧警方獲悉,黑龍江警方已初步找到了楊詠的母親,目前,兩地警方正分別採集兩當事人血樣,將通過比對DNA樣本的辦法確定兩人身份關系。
牲畜棚裡救出鐵鏈裸女
日前,江蘇省睢寧縣公安局嵐山派出所接報:黃山村王某家中有可疑女子慘叫。迅速出警后,民警在王某家二層樓的牲畜棚裡找到了一絲不挂的楊詠。那時的她腳縛鐵鏈,裸露的身上是成片的污泥和跳蚤,一雙眼睛直直地望著民警,然后傻乎乎地笑。
控制了嫌疑人王某,民警把楊詠帶回派出所。勤務大姐為她洗澡穿衣,一番收拾后,楊詠顯露出標致的容貌。
警員試圖和楊詠聊天,發現她說話時有濃重的東北口音,但語序混亂,來來回回說出的也不過是幾個前后不搭的詞句。問她的名字,最終她也隻能在紙上寫出楊詠二字。原來幾經變故的她,精神上深受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此后,警方將楊詠送入睢寧精神病院,請醫生治療,承擔起她治療和生活的一切費用。這樣的時光一晃已近一年,楊詠恢復良好,她想回家,警方也希望為她圓夢,但她的家究竟在何處?
她被賣到睢寧做生育工具
那麼,楊詠從哪裡來?針對這些問題,民警在當初審訊王某時已基本了解。
原來,40余歲的王某和第一任妻子曾經生有一女,但不幸早年夭折,前妻因此精神失常離家出走。王某一心想要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於是輾轉找到了安徽籍男子張某,托他幫忙找個能生育的女子,楊詠隨后便被張某以8000元的價格賣給了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