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5:44作者:才子老师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我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治考核、军检的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考核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婚。
(二)军检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基本条件且考核合格;高考志愿填报了军校或国防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军检控制分数线。
二、政治考核、军检的组织原则
(一)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异地报考的考生,政治考核由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
(二)军检工作(包括体格检查、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各军检站所在地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和市(州)招生部门具体实施。考生所属县(市、区)人武部、招生办和中学要积极配合,组织考生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军检。对高考成绩超出一本线且填报了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但未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各单位要逐人填报原因,报省军区招生办汇总备案。
三、政治考核、军检的相关安排
(一)政治考核安排。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时间截止至6月25日。
(二)军检安排
1.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5日,具体日程安排以各军检站通知为准。6月23日前,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公布军检时间和地点;6月26日前,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军检控制分数线;6月28日前,省军区招生办负责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以上信息均公布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hnee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