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3:49作者:才子老师
重点高校在湘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计划出炉
农村学生最多可降20分录取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4月24日讯记者今日获悉,《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下发,对2016年重点高校在我省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个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做出细则规定,农村学生在高考录取时可降20分录取。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校内公示。
《通知》规定,今年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在三个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不足时,适当降分投档录取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招生计划数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