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9:0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6年度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暂停2016年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教育部已审定开设的目录外专业可申报。查询已开设目录外专业代码及名称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ww.zyyxzy.cn)。
2、新增专业和专业备案应符合《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3〕17号)文件中关于专业设置备案的有关规定。
3、开设专业点已超过20个的专业(见附件1),原则上不再新增设专业点。
4、已完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验收的学校,新增专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国控专业、目录外专业和开设点超过20个以上的专业除外)。
二、工作程序
1、新增专业须填写《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附件5)和《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6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6)。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自行增设的目录内非国控专业只需填报《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6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拟撤销专业须填写《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6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7)。
2、各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平台登录初始密码请向我厅职成处索取)填报2016年拟招生专业(成人教育专业、拟撤销专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及备案填报内容请按照工作平台上的操作指南执行。
3、我厅组织专家审阅各校上报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对照湘教发〔2013〕17号文件中关于新增专业开办条件进行审核。
4、我厅汇总2016年度拟招生专业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一式三份;
2、《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6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申报已开设目录外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已经指定的专业代码,还需另附专业简介和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专业简介应包含专业培养目标(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能力(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15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