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0:33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通知》,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湖南本省户籍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报考。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报名时,除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据悉,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专业分为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等19个门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类报考。《通知》要求,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不能跨类调剂录取。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的是,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