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8作者:李天扬老师
计生法规定: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第二个孩子出生后(顺产3个月,剖腹产6个月),夫妻其中一方必须落实结扎手术,假如双方均患有不适宜结扎手术的,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责任书,参加每年三次的孕情检查。
二胎落户口新政策:
2016年(癸巳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6年年底或2016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6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由于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我国生育政策就发生了改变。由70年代初的只生一胎,到本世纪初调整到双独二胎,最后演变成现在单独二胎。无疑是政策不断进步的表现。
到2016年,我国的生育政策就变宽了。那么,2016年单独二胎实施后,我国的生育政策就变成这样的了: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夫或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生二胎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生活中因为农村户口生二胎新政策的重要性会影响什么其他的变化,可见其重要性和常见性,所以我们必须对农村户口生二胎新政策有着充分的了解。
农村户口生二胎新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