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7作者:王新老师
毕业生户口迁回手续: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大专学历且未婚的需开具未婚证明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聘介绍信(行政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窗口提供);
4.专业及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您单位开具介绍信)。具体工作流程:
1、持本人相关证明和入户材料到区人才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2、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3、带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将户口迁出;
4、随带专业人员流动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区人才中心填写户口登记簿和签订集体户口挂靠委托书;
5、到派出所报户口及做二代身份证。最终解释权在各相关部门
户口迁移类型
外埠农业人口
户口迁移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外省市迁入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