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7作者:李一老师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如果您现在的户口已经被打回原籍,那您就拿着您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到你出生所在地的人事局(一般在政府大院内)他们设定了一个毕业生报道处,你去那报道一下,确定您的档案已经在老家人事局,然后到你们那的派出所(拿上你父母的户口本或你上大学以前你所在的户口本)去那办理户口迁移,然后他们会要求你办理身份证,等等。要拿学校开的证明,毕业的学生都有,就是一张关于档案和户口迁移的一张纸,也就是报到证。因为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所以还要准备相片过去。人事局要以报到证上的为准。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