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5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深圳入户最新政策
深圳市2016年人才引进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启动,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继续执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5]3号)。市外在职人才引进继续执行《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5]37号),其配套文件《2016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5]12号)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大专应届毕业生可入深户
据介绍,2016年,我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继续执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5]3号)。 应届毕业生接收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凡符合身体健康,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 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委托我市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本市院校毕业生;本市生源毕业生。
人才引进评价指标及分值微调
2016年,我市引进市外在职人才继续执行《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5]37号),其配套文件《2016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5]12号)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5]5号)同时废止。
2016年 在职人才引进政策在总体上保持了原有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只是对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进行了微调。调整的原则,一是坚持人才引进数量和质量并 重、引进市外人才与转化存量人才并重。二是坚持人才评价的市场导向,根据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大力引进企业所需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 持。三是根据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实际,完善分值体系,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防范人才引进中的投机行为。
《2016年 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主要特点:一是更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阶段的用人需求,引进更多的高技能、专业型人才。通过调整技能、学历、职 称、社会服务等指标的分值或计分规则,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员通过学文化、学技术、学技能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二是更强调和注重人才的实绩。通过进一步优 化指标体系,完善投资纳税、年龄、夫妻分居等方面的分值或计分规则,对个人的实际能力和社会贡献作出更为科学、客观的评价。调整45周岁以上的减分规定,由原来的每年减2分调整为每年减5分,促进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的优化。调整夫妻分居的积分规定,申请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不另外加分,但年龄超过40周岁也不减分,以体现人文关怀。三是积分评价体系更为科学合理。通过进一步完善发明创造、社保、房产、单位申办加分、不良诚信记录等方面的分值和计分规则,防范人才引进中的投机行为、虚假申报和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