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3作者:王新老师
办件模式: | 预约件 |
---|---|
审批事项: | 公章登记 |
事项编码: | 100107N038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申请条件: | 单位或者机构,依法取得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本省对公章实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制度。 |
申请材料: | 1、金华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印章审 批登记单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上级主管部门成立文件(批文) 4、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无) 5、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受托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9、主管部门刻章证明、民政部门刻章证明 10、需刻单位刻章证明 11、金华日报社等报社广告部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证明(公章遗失重刻) 12、已损坏的公章(重新刻制申请时是当场缴销还是自行封存销毁) 13、市、区建设局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 14、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决议(监管机构) |
办理流程: | 个人或单位申请、手续齐全有效、当场登记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该单位或者机构委托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邮寄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