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3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件模式: | 预约件 |
---|---|
审批事项: | 申领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事项编码: | 100107N033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 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申请条件: |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申请材料: | 1、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户口簿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户口和身份核对--证件办理--交纳工本费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10元/证,浙价费[2004]64号。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