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3作者:王华老师
办件模式: | 预约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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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
事项编码: | 100107N024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申请条件: | 只有足以证明和认定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才可以更正 |
申请材料: | 1、十八周岁以上的由本人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监护人申请(申请人在申请报告中必须写明造成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及要求更正的理由),填写户口登记项目更正审批表 2、证件类:身份证、历次发放的《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独生子女证》、《预防接种卡》等 3、原始依据类:产妇住院病历档案;医院、卫生所或防保部门存档的预防接种记录 4、计划生育部门存档的申领独生子女证时的有关登记表等 5、人事部门存档的招工、招干、履历登记表、有关审批表等;结婚登记资料 6、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存档的能够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户籍资料等 7、居民身份证 8、户口簿 9、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调查结论报告 |
办理流程: | 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由本人申请,不满18周岁的,由法定监护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证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复核-->分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 |
办理期限: | 29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