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29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件模式: | 预约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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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市区内户口迁移 |
事项编码: | 100107N004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金政发[2000]73号),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具体规定》的通知(金市公通[2000]27号)。 |
申请条件: | 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整户迁移规定,户主或本人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 | 1、市区内户口申请落户登记表 2、房产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3、公租房证(卡) 4、无住房证明(办证中心可提供协查函) 5、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户主同意迁入书 7、迁入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同意书 8、申请人和迁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手续齐全有效的,即时办理。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户口簿5元/张,浙价发(94)98号。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