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1 10:09作者:李一老师
淮北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淮北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53号)精神,不断增强我市聚集吸纳人力资源能力,打造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建设新的比较优势,依据《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淮北市实施方案》、《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淮北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淮北城市规模和人口状况,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推进“本地农民城镇化、外来人口本地化、高端人才优先化”,以产业为支撑,积极引导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建立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配套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吸纳承载人口功能,提升聚集人口的辐射带动能力,努力实现“到2017年全市新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20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业转移人口31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的目标.
三、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一)全面放开落户条件限制.
迁移落户基本条件.在淮北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及配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人及其配偶在淮北市拥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如果夫妻双方不愿意将户口迁移至淮北市,双方的直系亲属及配偶可以将户口迁移至此地.
取消引进人才社保和工作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凡来淮北市创业或者稳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淮北市引进或者到淮北市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及配偶可在就业地或者居住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