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7:11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3月20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昆明市进一步放开放宽相关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1、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
2、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3、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升学、毕业在省内迁移户口的,不再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统一网上办理户口迁移。
调整放宽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
01、放宽昆明市主城4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以下合称主城4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主城4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主城4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昆明市主城4区内迁移户口的,不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条件限制。
02、放宽昆明市呈贡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呈贡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