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7:08作者:李天扬老师
小小户口本簿,每家每户都有一本,也许在日常生活中你会因各种原因需要上户、落户、迁移、更改……这些手续你都知道吗?小编整理了有关贵阳落户的种种问题,或许这当中有你想知道的哟。
如何办理出生登记
一、我省新生儿登记户口所需材料
(一)父母双方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现役军人、集体户口薄人员、境外人员等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户主或监护人申请。
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不得要求公民提供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申办材料审核
(一)查看父母双方户口薄,对于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应查看双方户成员内是否有新落户的婴儿,杜绝出现重复登记。
(二)查看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验证前来办事人员是否是户主或监护人。
(三)查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定。
(四)查看户主或监护人申请,是否与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户口薄上的信息一致,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内容为准。对于申请人提出要以申请书上的信息为准的情况,公安派出所应待申请人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五)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结婚证》,也不得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
三、补充调查核实
新生儿申报上户材料不全无法补齐的,由申请人书面写出“无法补齐的原因”,民警执行以下流程:
(一)无法提供“父母双方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由户籍民警在网上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存档。公安派出所不得要求群众出具未落户证明。
(二)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向社区民警派单,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反馈意见,所领导审批办理。
(三)材料不全无法补齐派出所民警无法核实或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社区民警写出核实情况,所领导签字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实行疑难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