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9:28作者:李一老师
宁波新落户政策有哪些落户类型
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也就是新的宁波落户政策。
本次户口迁移的方法进行了调整,户口迁移类型分为五个类别:
1、居住就业落户
2、亲属投靠落户
3、人才落户
4、政策性落户
5、市内户口迁移
注意:之前使用的落户政策中的 市区原购房落户和投资的纳税落户政策停止执行。
(原购房落户政策(3月1日停止执行):点击查看)
新落户方法实施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可按原购房落户政策执行。
此次户籍调整适用范围: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含大榭)、鄞州(高新区、东钱湖)、奉化。
宁波人才落户
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大专学历工作1年即可无房落户
人才政策新政策
人才落户分为5种类型,分别为高层次人才、高级人才、本科以上(高级职业资格类)、专科以上(中级职业资格类)和特殊贡献落户。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
落实就(创)业单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有意愿来我市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就(创)业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原籍地。
2.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