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1 04:28作者:王华老师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大连行政区域的划分:
大连市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户籍管理区,即主城区、新市区、新区。主城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
新市区包括: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
其他地区为新区。
弄清楚了大连行政区域划分,现在我们分5种方式讲解大连的户籍准入条件。
1购房落户准入条件
购房落户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落户方式,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
主城区购房
1、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2、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
新市区购房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
其他需满足的条件
1、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除外)的人员,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园区。
3、共同购房(购房时即为夫妻除外)、非本人出资购房的人员(直系亲属出资除外)不能办理落户。
4、在同一区域内购买单套住宅和单套公建均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合计达到单套住宅落户标准的准予办理落户(参与合计须同为商品房或同为存量房)。
5、购买公建房落户的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