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4:08作者:李一老师
办理条件
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
外来人员: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条件
投资入户:
厦门投资落户申请条件
随军家属:
厦门户口落户申办条件(随军家属)
驻厦办事: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驻厦办事)
留学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留学人员)
荣誉称号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荣誉称号人员)
办理材料
夫妻投靠入户: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