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39作者:王华老师
1、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入户的前提是:
(1)房屋属于居住房;
(2)房屋已建成并入住;
(3)房屋产权必须完整、唯一。
办理对象:房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夫妻投靠类户口,夫妻在筑一方必须在申报地派出所有固定住所。
(1)《结婚证》;
(2)本人申请;
(3)原籍户籍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办理条件:1.被投靠子女在贵阳有房屋产权;2.父亲或母亲已退休。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
(4)父亲或母亲的《退休证》
4、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办理条件:1.子女未婚;2.父母在贵阳市有房屋产权。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5、引进人才入户
(1)人事部门或招商引资部门的批文;
(2)如配偶随迁需提交《结婚证》;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原籍户籍证明。
(4)申请人住房手续或人事(招商)部门准许其进入集体户的手续;
(5)如挂靠亲友则提供亲友的户口簿;如租赁房屋则到属地派出所入“便民利民公共户”。
6、本地居民收养小孩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