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8 22:18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针对户籍改革制度中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做了解答,其中包括改革的重点、难点,以及主要任务、原则和时间表的确定。下面请跟随华律小编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吧,祝您阅读愉快!
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改革重点】
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主要任务】
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原则把握】
一要尊重意愿。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分类实施。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
三要有序推进。要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改革时间表】
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创新人口管理】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
二是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
三是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努力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多数大城市落户门槛降低
广东等地探索建立了积分落户制度
重庆、四川成都、江苏苏州等地实行本地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
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建立了居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