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2:21作者:三水老师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公布《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方案》有何特点、亮点?11月2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波涛。
除成都外省内城市落户全面放开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上,我省提出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是我省户籍改革制度一大亮点。”刘波涛介绍,国务院的《意见》提出户口迁移差别化,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和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而四川只有两类,即成都这一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其余所有城市无论大中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我省去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宽全省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此次《方案》在全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出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开,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
制定标准探索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根据国务院意见,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成都正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目前落户成都有购房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投靠入户等方式。而《方案》首次提出成都将探索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的方式,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建立在居住证制度之上,成都于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刘波涛介绍,居住证制度属于过渡性政策,流动人口在满足相应居住年限等条件后申领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12个方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