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1:53作者:王华老师
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网友提问]:您好,我是2012年结婚,但是户口一直没有迁。现在我要把户口迁到我老公所在地。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户口查询网]回复: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相关链接]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2.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3.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5.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6.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结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结婚证;
8.离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离婚证;
9.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0.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1.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12.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13.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4.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5.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6.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