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5:01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县、市人民政府,人武部:
为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鄂征〔2008〕19号)精神,现就我州做好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及专业
招收单位主要是第二炮兵、广州军区、海军、空军。招收专业主要有计算机类(含多媒体、网络)、测绘类、电力技术(供用电技术)、通信类、财务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年龄、身体和政治条件,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的,也纳入招收士官范围。
三、招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收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6月底前,各县市组织进行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县市征兵办公室要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实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时符合应招条件的,持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到常住户口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体检由恩施市负责组织实施;政审由各县市公安部门负责;专业审定由各县市征兵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学校审查意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县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