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1:27作者:才子老师
2019年湖北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调整普通高考科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每年举行两次,一次为六月全国统一高考的外语考试,一次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考试,其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各科目的考试范围。从2016年起,普通高考各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湖北高考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我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