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09:40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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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杂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湖北性质类别:师范类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四川、重庆、江西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如果等效分数相同,就依次按语、数、外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另我校在江苏省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等级为AB、必测为4C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理工类专业录取选测物理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录取选测历史的考生,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