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5:30作者:才子老师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11日至12日来我校报到,来校途中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联系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2.根据湖北省公安厅鄂公通字[2003]71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建议非农业户口不迁移,农业户口可自愿选择迁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可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入地址请填写:湖北师范学院或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714-6574070。迁移证须在9月底前交到保卫处,过期不予办理。
3.新生入学后要统一进行军训,军训时间为9月14日至29日,军训服装费用为100元整,由军训物品供应处统一收取(含长袖军训服一套、汗衫一件、解放鞋一双、腰带一根、帽子一顶、帽徽一个)。
4.新生入学时带近期免冠一、二寸照片各10张(黑白、彩色均可),党员带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介绍信,团员带基层团委介绍信。
5.学校的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物品柜、桌椅、床等由学校统一配置。为方便学生入学,尽量避免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校园,我校后勤产业集团统一采购了质优价廉的全套生活用品(共10件,具体包括棉絮、床垫、床单、枕芯、枕套、蚊帐、盆、瓶、桶等),亦可根据新生需要单件出售,由新生到校后自愿购买。若携带方便,建议新生自带棉絮等相关生活用品。
6.新生入学应交费用见《2015年新生入学收费标准》。我校主管收费的部门是财务处,财务处根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入学报到期间,校园闲杂人员较多,新生在寝室里不要向任何人交纳以任何名义收取的任何费用,不要购买任何人推销的书籍、物品等。
7.新生入学时必须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我校学生已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学生均须参加黄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按黄石医保局规定的每年30元(国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财政补助90元,个人缴纳30元)的标准由学校一次性代收后交市医保局,办理医保证(本科生120元/人,专科生9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