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7:17作者:王华老师
各位2015级新同学,为了使你做好来校准备工作并了解入学报到手续,请认真阅读《入学导读》,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来校报到需准备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新生须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3、证件照若干张。
4、户口迁移证。
5、银行卡。
6、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7、本人档案。
二、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于9月8、9日来我校流芳校区报到,入学请勿提前或推迟,个别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招办或所在学院来电来函请假。根据教育部规定,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新生超过规定10个工作日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档案。根据有关省(市、区)招办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在来校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招办领取本人档案,报到后按学校规定交所在学院。
3、党团组织关系材料。
(l)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湖北地区的新生党员持所在市、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抬头写“武汉工程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报到时交至学校组织部;其他省市地区的新生党员持所在县(区)级或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抬头写“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报到时学校再统一安排到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
(2)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团员应到所在中学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证明,报到后交至所在班级,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包括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如有遗失,请所在中学出示遗失证明。
4、新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根据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武汉市公安机关有关通知精神,凡考入我校的学生,户口在武汉市(含新城区)的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武汉市以外地区的学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来校报到时,保卫处将在报名点集中开设户政窗口。迁移户口的学生须交验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一寸登记照片2张,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报到程序单等。集中办理期过后迁入户口的学生,必须在2015年10月15日前,自行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