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04:5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二、报到前请办理下列手续:
(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几种情况:
1.本校研究生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直接转入我校;
2.任何地区和学校的积极分子转入我校均不需要开具介绍信;
3.黑龙江省属在哈高校应届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如下要求填写:第一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第二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党委;
4.黑龙江省外、哈尔滨市外、哈尔滨市属高校(如哈尔滨学院)、非应届生(毕业时党组织关系已经从所在学校转出)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如下要求填写:第一栏地址:中共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第二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如有第三栏,第三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党委,没有第三栏可不填写。
5.正式和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有两部分构成:“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介绍信必须个人携带,不能装档。党员材料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积极分子材料无介绍信,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自行携带的材料必须在开学当天上交到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团委咨询电话:0451-88060772。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迁入,但迁移证上必须注明“非农业集体户”,否则无法落户),省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哈尔滨市师范大学”。如有不按规定自行迁转,入学后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451-88067515。
(三)、办理档案迁转手续: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由考生交到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单位需将档案(含工资关系)9月1日前邮寄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教育管理办公室”,接收人:杨翠屏,邮编:150025。必须以机要或EMS形式邮寄,不接受其它快递方式。考生也可自行携带档案并于报到当日上交,无论是邮寄还是自行携带的档案都必须有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密封条密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转档案和工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