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3:23作者:李天扬老师
黑龙江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改革之后会有哪些变化?今天,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回答了记者提问,从十六个方面对黑龙江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我省的《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9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对各省(区、市)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央政策,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细化具体措施。
省委、省政府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于2月13日启动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和教育部4次把关指导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实施方案》,业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审议通过,并通过教育部正式备案,于是4月1日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考试招生机会、程序、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我省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五大规划”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国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