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5:27作者:李一老师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首批成立的高职院校之一。
其前身为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国家级重点学校,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学院是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
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是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学院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共青团干部培训中心。
2009年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学院于2012年当选了黑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法律类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院的人才培养方向主要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也为社会培养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其他高等职业人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突出警官学院办学特色,提高警官学院办学水平;办学特色是: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养成教育、强化素质教育;发展定位是:立足系统,服务社会;立足龙江,面向全国;特色立校、从严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依托行业、服务行业、融入行业、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是:加强预备警察培养基地建设、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