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3:38作者:三水老师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院校,隶属于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由黑龙江省司法厅代管。现开设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律师方向)、公安管理、书记官、法律文秘、司法助理、司法警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九个专业。并开设了汽车驾驶培训课程。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多层次、多形式办学。二十多年来,培养政法业务骨干和各类法律人才4万余人。毕业生遍及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有相当一部分人已走上领导岗位,大多数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不少人被授予“优秀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政法工作者”和“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学院依靠所拥有的省内一流法学教育师资队伍,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且惠及广大在校学生的法律人才培养道路。多年来,通过狠抓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改革、注重实训实践教学、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取得了硕果累累。在全省高职院校普教专升本联考中,考取率在省内法律院系中始终稳居榜首,遥遥领先。2004年至2007年4年间,我院已有300多名学生顺利升入黑龙江大学等省内知名高校就读本科法律专业(第一学历)。同时,我院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进行“专本衔接”自考教育的首批试点院校。由黑龙江大学作为主考单位的“专本衔接”自考教育,可以使学生在毕业时同时获得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学院座落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位于哈西开发区的中心地段。伴随着哈西地区的开发,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学院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购地30000平方米,进一步拓展了发展空间。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又独具特色的政法院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下正以崭新的风貌阔步前进。
学院将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办学渠道。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的训练,以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为特色,逐步将学院建设成为我省法学教育的基地、法律信息的中心和法律人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