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30作者:李一老师
黑龙江高考军校、国防生招生军检时间安排
体格检查工作。
1.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见《2015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体检地点设在黑龙江省军区医院(与面试地点同在军工院内),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体格检查对象。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保持空腹,由带队人员持准考证和体检表,统一带到体检现场参加体检。
3.体格检查结论及公布。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提出申诉。对检验科目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日内申请复审,复审结果为最终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体检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体能测试。主要有基本队列动作测试和基础体能测试。基本队列动作测试包括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齐步、正步等。基础体能测试,男考生测试俯卧撑(10秒内6次以上为合格)和立定跳远(2.3米以上为合格);女考生测试仰卧起坐(10秒内5次以上为合格)和立定跳远(1.5米以上为合格)。
军检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451-83800290,83800297)、网上信息公开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