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23作者:李一老师
一、军训依据与目的:
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兵役法》、《国防法》及《国防教育法》为依据,按照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学生军训的各项工作。通过军事技能训练与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军训时间与内容:
(一)时间:
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9月10日,共计16天。军训结束后,军事理论课教学按学校教学计划安排进行。
(二)内容:
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实施。
三、军训的组织机构与编制:
(一)组建军训团:
军训团团长、政委由学校有关领导担任,参谋长、副参谋长由学校武装部部长、承训部队首长担任。
(二)设立军训办公室:
军训办公室由学校武装部、基础学部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军事教研室全体人员组成。
(三)组建军训营连:
2011级学生军训团下设3个军训营和13个军训连。各营营长、连长由承训部队军官担任;教导员由基础学部有关领导担任,指导员由基础学部、院(系)辅导员担任。
四、军训保障工作:
(一)教务处、体育部负责军训期间的教室与训练场地使用的保障工作。
(二)保卫处负责军训期间训练场地周围秩序的维护和野外行军拉练途中的安全保障及治安管理工作。
(三)校医院负责军训期间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医护人员驻训选派工作。
(四)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安排承训部队教官、全体参训干部、教师的住宿,保障全体参训人员的开水供应工作。
(五)后勤集团饮食中心负责做好承训部队教官以及参训干部、教师和学生的饮食保障工作。
(六)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好军训期间的车辆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