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15:10作者:李一老师
河南省高考招生改革方案一: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河南省高考招生改革方案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简称“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创新导向,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河南省高考招生改革方案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完善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招生事项中的作用。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改革录取方式。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克服简单用录取批次来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