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09:47作者:王华老师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五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七条奖(助)学金(受奖面30%):一等5%,4000元/生•年;二等10%,3000元/生•年;三等15%,15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学校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或入学后在学校申请办理最高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第三十条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150-240元/月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
第三十一条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河南城建学院昭德助学基金”、“树仁励志奖学金”、“常绿助学金”等项目资助优秀困难学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
普通专科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暂收16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