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22作者:李一老师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文经专业3300元/年;理工专业3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艺术专业5600元/年。
2.住宿费:500-800元/年。
3.书费预收500元/年,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入学。学校通过“奖、勤、助、贷”,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学院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6.勤工助学。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7.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学生自付利息,每笔合同最长期限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