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11作者:才子老师
学生奖励和学生资助是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此项工作,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关于资助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我校建立了校、院两级资助管理体制,制定了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以“奖、贷、补、助、减”为主体,以勤工助学为辅助,以教师、同学、社会扶助为补充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下面是我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应在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获得了校级优秀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应在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获得了校级优秀奖学金;或该学年的学分平均绩点在3.0以上。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奖励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在优秀以上(含优秀),并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