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37作者:王华老师
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
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948名(男生926名、女生22名),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436名(男生431名、女生5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以下简称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