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40作者:才子老师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专业录取分数线结果查询通知书发放时间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的业务领导。学院前身是1988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学校,主要承担河南检察干警的培训任务。1994年4月开展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成为我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
为做好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校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150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设置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商事法务方向)、法律事务(法务会计方向)、司法会计、检察事务、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司法警务、法律文秘、书记官、司法鉴定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方向)、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旅游管理16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组长:万忠宪田凯
副组长:刘秋香邵军峰
成员:史玉琴韩锦霞陶峰郭剑宋秋慧杨亚丽郭秀丽
第十二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执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主任:邵军峰
副主任:郭秀丽杨亚丽
成员:潘瑾杜俊锋杨亚蕾张国权董静任重
第十三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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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按河南省教育厅标准,我院9个专业参加2016年单独招生。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商事法务方向)、法律事务(法务会计方向)、检察事务、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法律文秘、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方向)。总计划1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