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5:02作者:才子老师
一、报到日期
专科新生9月8日(星期四)报到,本科新生9月9日(星期五)报到。
二、接站
报到期间,学校在衡水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和接站车(9月7日18:00-11日18:00)。其他时间新生可从火车站、汽车站乘12路、23路公共汽车到衡水学院站下车即到,打车约10元。
三、报到地点
学校广场,各学院设有新生报到处,学生处设综合办公席。
四、报到要求
1.报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报到时准备6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领取缴费收据、饭卡、住宿卡、体检通知单、所在学院入学教育安排表等。之后,办理住宿及饭卡充值等手续。
2.档案:纸质档案尽量自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需邮寄的一律寄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衡水学院学生处档案室(收发室代收),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318-2358926,0318-6908509,邮政编码:053000。
3.党团关系:衡水市辖区内院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共衡水学院党委组织部,其他院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具体由生源地党组织去往中共衡水学院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材料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本人上交所就读学院党组织。团员通过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交所就读学院团总支。
4.户口: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愿办理。如需迁入,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衡水学院)。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
5.请假:不能按时报到的同学,须向我校学生处请假(新生入学请假电话:0318-6908500)。未请假,或逾期未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复查: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行为或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
(一)新生须交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