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5:13作者:王新老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和德智体量化测评应当列本专业前20%;或者有在省级刊物发表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者有参加省级以上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科技知识竞赛的获奖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坐落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作为世界上矫正教育领域规模最大、专门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高校,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是行业公认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
学院创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与我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事业唇齿相依、息息相连。建立初期,主要职能是培训全国监狱长和劳教所长。“文革”期间停办。1980年恢复,1983年划归司法部领导,改名为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5年,为适应监狱劳教干部教育经常化、正规化和制度化的要求,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开始成人高等教育。
学院在监狱劳教队伍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199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4号)中明确指出:“为了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提高监狱、劳动教养所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高层次的管理人才,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施,对确需建设司法警官学院的,可根据财力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筹建”。同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1997年1月,鉴于我国监狱劳教工作对高级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教育部批准学院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班,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试招本、专科普高生,在成人院校的基础上,开始了普通高等教育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