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09作者:王华老师
6月18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2015年河北省针对农村考生继续实行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和本科提前批B,执行的文化控制线分别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本科提前批A分两种办法招生:一是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时不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在第一个院校志愿栏内。考生须经省市机要局政审、体检合格。二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行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完成招生计划。本科提前批B,单设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完成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经有关高校考核并具有入选资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合格考生方可填报。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本一特殊类型批,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要求审核投档。
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地区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的简称。凡参加2015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及以下地区的考生;具有我省农村户籍的考生。
地方专项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计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