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9:04作者:李一老师
省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承办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详情请向院校咨询。
2.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请自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尺子等文具。
3.畜牧兽医类、建筑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不允许穿校服或有所在学校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校徽。
4.除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旅游类考生于3月27日至31日凭本人《报考证》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营业网点交纳考试费外,其他各类考生均在考试报到时缴纳考试费。
5.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及方式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及时向承办院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承办院校认真复查后将复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6.有关专业考试的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承办院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