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22作者:王新老师
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2016年体育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杭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康桥校区2016年招收体育、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邱锋校长为组长,范里、占章根、惠广俊、王海洪、冯冬怡、郭建飞、朱豪、寿淑燕、陆夏君、张岳君、潘晓燕、陈海汇、顾予恒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成立以校党总支副书记章楗为组长,余慧珠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学校特长生招生过程。
3.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岳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等事宜。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
科技类6名(科技创新1名、车辆模型2名、航海模型2名、信息学奥赛1名),体育类10名(田径男子100米1人、110米栏1人,健美操女子3人、男子1人、女子篮球4人),共16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等奖或省一、二等奖或全国一、二、三等奖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2)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1/10四驱电动房车竞速赛、1/10两驱电动公路车竞速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
(3)2013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遥控快艇竞速赛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等奖或省一、二等奖或全国一、二、三等奖者。
2.体育类:
(1)田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②2016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健美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竞技操(三人及以内)前6名。
(3)女子篮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②2016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排、足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中排序第一、二名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测试报名与资格审核
1.符合我校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间,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特长项目。
2.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康桥校区(拱墅区龙腾街500号)进行测试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经我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5月7日我校将经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市区初中学校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考生5月8日向就在初中学校领取《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康桥校区(拱墅区龙腾街500号)领取《报名表》。
(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5月9日上午8:00开始,时间半天。
2.测试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下城区凤起路580号)。
3.测试内容:
科技类:按专业分计分细则确定专业分成绩(满分100分)。
体育类:专项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须携带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方可参加考核。
4.成绩计分
(1)科技类专业分计分细则(满分100分):